番外:猎人(三)-《占窠之鸠》
第(2/3)页
“老王,再把今早的那起案件情况说一下。”黄方圆点燃了一根香烟。
“好的,案发时间今天早晨6点左右,距离6月19日的第二起案件有3天时间。被害人同样为女性,名叫李根娣,58岁,受伤部位为后脑,系钝器重击所致。被害人被发现时是在市北新村靠近通江路一侧的街心花园内。目前还在重症监护病房,尚未脱离生命危险。作案地点较为偏僻,作案手法是从背后袭击。经过被害人家属证实,被害人颈部长期佩戴的一条金项链遗失。初步怀疑系被嫌疑人盗走。”
“第二名受害者,也就是这三起案件中的唯一一名男性受害者,今天凌晨的时候已经恢复了意识,暂无生命危险。据他回忆,袭击来自后方,他并未看清袭击者的面貌。”葛斌补充了第二起案件的相关情况。
“大家谈谈自己的想法。”黄方圆缓缓吐出一口烟,环视了一下办公室内的众人,开口说道,“大胆发表意见,没关系。”
“我先说两句。”王祥瑞带头说道,“三件案子有相同之处,作案时间都在清晨,集中在5点半至6点半之间,遭袭击的都是老年人,被害人都是脑后遭到钝器击打,而且都有财产损失,可以初步判断系同一人所为。”
“但三起案件也有不同之处。首先,第一起和第三起被害人是女性,而第二起被害人是男性。其次,第一和第三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下手极重,两名被害人目前均尚未脱离生命危险,而第二起中被害人的伤势相对轻微……”林宣提出了质疑。
“或许是因为性别关系,女性抗击打能力差,所以同样的击打,造成的伤害会大许多。”葛斌解释道。
“还有一处不同。”林宣继续说道,“在第一起和第三起案件中被盗的均系黄金饰品,而第二起却只是一块普通的钢材质浦江牌手表……”
“还有一点也不同,为什么前两起案件嫌疑人选择在市北森林公园,而第三起案件却突然转移到了居民区附近?”黄方圆也提出了质疑。
“这个可以解释。”王祥瑞接过话题回答道,“说明在第一和第二起案件的案发时段内嫌疑人恰巧经常在市北森林公园一带活动,也就是在我们派出所的管辖范围内。之后他转移了活动的范围,去到了第三起案件案发地通江路附近,正好出了我们的辖区。”
“也有可能是前两起案件都选择在森林公园,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如果再在那里作案风险系数就大了。”林宣补充分析道。
“假设这三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为什么嫌疑人在第一起案件案发九天才犯第二起案件,而第二起与第三起案件之间只间隔了三天时间?”黄方圆接着问道。
第(2/3)页